2011辽宁省新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本招聘简章由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新宾县人社局:024-5508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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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新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新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