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长沙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招聘简章(2)
5、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或www.csgtzy.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好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以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一起发送至专用报名邮箱:wzc0123@vip.sina.com,经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名单将于2011年11月11日之前在长沙人才网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
6、2011年9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读博士硕士不得参加报名。
7、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8、若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5:1(含5:1),则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
1、现场报名复审合格人员于2011年11月18日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市国土资源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2、网络报名初审合格人员须于2011年11月18日携带所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到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市国土资源局407室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能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1、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11月19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
4、笔试结束后,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7、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标准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招聘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中如出现不合格者,可由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最多替补两次。
2、体检由市国土局及市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3、招聘人员的考察,由市国土局及市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共同组织,考察内容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八、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国土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新录取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及人事代理手续。
3、咨询电话:
长沙市地质灾害监测评价中心:0731-84529031
长沙市国土局人事处:0731-84529191
4、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0731-88666045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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