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辽宁抚顺市畜牧兽医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11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抚顺市畜牧兽医局机关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市畜牧兽医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往届临床兽医和预防兽医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市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11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抚顺市畜牧兽医局机关党委(抚顺市政府大楼1115房间)。
4)报名人员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⑴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⑵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岗位要求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市畜牧兽医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聘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人际交往能力以及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