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招聘事业单位公告(60人)
赣州市章贡区2011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章贡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优秀人才,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60人,试用一年后,经考核、考试、考察后择优聘用85%。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年龄要求在28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3、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2011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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