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省正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形式
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和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㈠对象
遵义市内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⑵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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