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季度广西第三地质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广西第三地质队座落于风声水起北部湾——广西钦州市,为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岗位需求实际情况,我单位将于2012年第一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用于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招录方式,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员岗位、人员数量、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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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 | 3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地质矿产及相关专业 | 2010-2011年毕业生 | |
工程测量 | 1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工程测量及相关专业 | 2010-2011年毕业 | |
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技术 | 1 | 大学本科 | 学士学位 |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及相关专业 | 2008年-2011年毕业生 | 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优先 |
基地管理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思想政治专业及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助理及以上职称,35岁以下。 | ||
基地地图制图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地图制图及相关专业 | 2009-2011毕业生 |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岗位要求,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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