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季度广西第三地质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
五、考核
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经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由本单位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钦州市具有规定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九、纪律要求
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件在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度、条件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的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77-2812546
监督电话:0777-2827443
广西第三地质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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