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沙市洞井街道办事处招聘文秘1名
现因工作需要,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招聘文秘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
2.年龄35周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熟悉行政机关文秘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4.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过评论文章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3日-3月30日(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办事处508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必须携带毕业证书(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获荣誉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资料,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考生填写的报考登记表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资料经审核与本人情况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福利待遇
1.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的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其他福利待遇、年终奖励发放原则上参照社区工作人员及年底岗位目标考核兑现奖励的标准发放。
2.工作期间,街道工委将视工作情况、文秘宣传稿件发表情况适当予以奖励补贴。
3.试用期满后,街道工委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其办理(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731-85636002
联 系 人:贺女士、石女士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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