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3)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储备全部派遣到苏木镇工作,试用期1年,储备期5年,5年储备期满后,仍未落实单位的,进入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就业。
(二)储备期内享受储备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一)成立由旗政府领导任组长,旗委组织部、纪检委、编办,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参与选拔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下列问题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造成试题、答案泄露的;
2、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工作重大损失的。
(三)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发现有下列问题的,取消参加选拔考试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人事档案的;
2、笔试、面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八、本工作方案由本次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时间及有关事项见科右中旗人事劳动网(www.kyzqrlj.cn),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4128070 412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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