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霍林郭勒市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市属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不足的状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继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使用方向及报名条件
(一)教育系统教师
1、招聘名额:30人。招聘岗位如下:
①职业技术学校教师2人。其中数学1人,机械制造与设计1人。
②高中物理教师1人。
③初中教师15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4人(其中蒙语授课1人),物理1人,化学2人,政治1人,历史1人,体育1人。
④小学教师10人。其中班主任5人(语文、数学双科),数学蒙语授课1人,心理健康1人,美术1人,音乐1人,体育1人。
⑤幼儿园教师2人。
2、报名范围、条件:
①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合格,遵纪守法;
②师范类院校2012年应届及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或市外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优秀教师,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需持有教师资格证;
③职业技术学校、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④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两地分居的家属、财政统一开支在社区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和现职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⑤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可不受是否有教师资格证限制,其它条件亦可适当放宽;
⑥小学、幼儿园教师只限本市考生和现职代课教师报名。
(二)卫生系统医技人员
1、招聘名额:20人。使用方向及专业如下:
①人民医院5人。其中临床专业1人,医学影像专业2人,麻醉专业1人,医疗器械维修专业1人。
②中蒙医医院6人。其中蒙药专业2人,中医专业1人,蒙医专业1人,临床专业1人,医学影像专业1人。
③妇幼保健院药剂专业1人。
④沙尔呼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人。其中全科医生或临床专业3人,检验专业1人,药剂专业1人,医学影像专业1人。
⑤结防所临床专业1人。
⑥眼保中心眼科或验光1人。
3、报名范围、条件
①品行端正,道德品质好,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无违法违纪行为;
②考生原则上限制在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市考生、报考沙尔呼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和医疗器械维修专业的可放宽至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端人才除外);
④特殊专业招聘条件根据最后报名情况,由领导小组进行适当调整。
(三)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1、招聘名额:20人。专业如下:
中文3人,法律3人,财会2人,工业经济2人,计算机2人,法医(临床医学)2人,食品检验2人,新闻采编1人,建筑工程1人,工程造价1人,物流管理1人。
2、报名范围、条件
①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②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本市考生可放宽至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③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两地分居的家属、财政统一开支在社区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④中文、法律、计算机专业只限本市考生报名;
⑤本次招聘各专业只限本专业及相关专业考生报名。
二、加分条件
1、教育系统教师。由教体局统一聘用财政开支并连续代课满一年的现职代课教师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各加3.5分,本市考生、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各加2.5分,由学校聘用并连续代课满一年的现职代课教师在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各加1.5分;
2、卫生系统医技人员。本市考生和具有执业资格证者,在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各加2.5分;
3、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市考生、蒙语授课考生,在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各加2.5分;
4、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考生、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两地分居的家属、财政统一开支在社区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在我市服务期满的各类志愿者享受本市考生待遇;
5、以上加分条件如有重复,取最高分项,具有双重身份不重复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由市人才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由市人才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负责。
(三)资格审查。由市人才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初审,招聘领导小组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复审。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
1、招聘教师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试卷根据不同专业设不同试卷,满分100分,所报岗位学科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数的4倍确定面试人员,音、体、美教师及幼儿园教师面试的内容为试讲、评委提问和技能展示,其中试讲占50%,评委提问占10%,技能展示占40%。其他学科教师面试的内容为试讲和评委提问,其中试讲占80%(15分钟无学生模拟课堂教学),评委提问占2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招聘医技人员考试分笔试、面试、实际操作三个环节。
笔试每个专业各一套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格以上即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根据各单位招聘的不同专业人员拟定相关的面试题目,面试评委由相关人员组成。
实际操作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
3、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和考核三个环节
笔试满分为100分,各专业考试含公共试题和专业试题两部分。
笔试结束后对外公布分数。如报考某专业考生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专业不再进行招聘,并转到下一年度或到对口院校进行招聘。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各专业所招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纳入。主要测试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考核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纳入。重点考核考生个人经历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
(五)计算综合成绩
幼儿园教师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其他学科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医技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实践技能操作成绩×25%。
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考核成绩×10%
(六)体检。教师、医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其岗位要求执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选。按综合成绩及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由高到低依次公示拟聘用人选。
(八)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人事、编办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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