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简章(2)
4、报名咨询电话
0731—28665378,28665957,28665782
五、考试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的方法。
(2)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知识主要测行政管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专业知识主要测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胜任能力等。
(3)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4)笔试时间:待定。
(5)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及面试人选的确定
(1)面试方式、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情绪自控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六、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区里组织考察组,到考生单位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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