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湘潭市直卫生系统招聘390名人员公告(2)
2、笔试
①医学类岗位的笔试按医学基础知识占40%和医学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以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职业道德、医改政策、医学伦理学、医学基础理论、时事政策等相关知识为主,医学专业知识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②非医学类岗位笔试按综合知识占40%和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综合知识以公共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职业道德、医改政策为主,专业知识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③笔试时间:2012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
④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或登录湘潭市卫生局网、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
⑤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一般要达到3:1方可开考。对于低于此比例的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紧缺专业岗位,由招聘单位报告需开考理由,经湘潭市市直卫生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开考,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不予开考,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进行,参加面试(实践技能考核)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单位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 及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 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③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则可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实践技能考核)
①面试内容:医学类岗位的面试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非医学类岗位的面试以考查本专业技能为主。
②面试人员的确定:a.免笔试报考人员。b.参加笔试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c.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的面试人员的确定,采取“合并竞争”的方式,即按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进行确定。原则上在同一用人单位与相近专业进行“合并竞争”,在同一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合并竞争”的,采取跨单位与相同专业“合并竞争”的方式进行。凡跨单位“合并竞争”的考生,需先经过报考单位初试同意后,再到其它招聘单位参加相同专业的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③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项请登陆湘潭市卫生局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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