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衡阳市南岳区招聘高中专任教师简章(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思想表现”可酌情加分,但加分不超过20分。
①思想表现好,在校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加2分;
②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校加2分、院加1.5分、系加1分;
③获得院、校、市、省、国家级奖励的,加1-5分(当年只记一次最高荣誉);
④其他有特殊优异情况的,经招聘小组确认,加1-3分。
2、学业成绩(50分)
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每门功课都在及格以上,专业课程没有补考现象的计30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学业成绩可酌情加分,但加分不超过20分:
①专业成绩四年总评在年级排名前20%以内(含20%)的,加3分;
②综合成绩四年总评在年级排名前20%以内(含20%)的,加3分;
③科研成果(含论文、课题、专业竞赛等)获学院、学校、市、省、国家级奖励的,加1-5分;
④获得一次以上院、校、市、省、国家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加1-5分;
⑤其他有特殊优异情况的,经招聘小组确认,可酌情加1-2分。
符合下列情形者,学业成绩应酌情减分,减分不超过10分。
专业课有一门补考的,减1分;选修课有一门补考的,减0.5分。
七、试教
1、试教地点:南岳完小
2、试教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试教时间后,提前两天通知考生,考生必须在当天8点前到达南岳完小进行抽签,作好备课准备。
3、试教内容:高中相关科目教材,试教内容由评委临时确定,每位考生试教时量控制在20分钟以内。
4、评委由专业教师组成,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每个考场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从纪委和教体局机关抽调。
八、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考生试教后,按资格考评占40%、试教占60%计算总成绩,分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人员。
九、组织体检和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时间,组织入围人员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对招聘对象的德能表现进行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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