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抚政人发[2007]35号)文件精神,2012年顺城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千方百计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和择业期内(2010-2011年)的毕业生(详见《2012年顺城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岗位所需的专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报考者学历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报考者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其本科阶段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三校生、专升本和网络教育除外)。
(2)报考者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包括三本、三校生、专升本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3)报考者为国家“985工程”院校全日制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三本、三校生、专升本和网络教育除外)。
3、报考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985工程”大学本科生可先应聘,但需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5、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英语专业需获得四级以上英语专业等级证书。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规定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计划。
五、招聘步骤
1、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教育网(www.fushun.com.cn)、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fssc.gov.cn)向社会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