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大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1号)精神,现将辽宁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组织
辽宁大学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工作纳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由省人社厅发布招聘信息,公示
拟聘人员。我校负责招聘岗位考核、体检等组织实施工作,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负责督促检查,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等。
三、招聘方式
我校对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招聘计划
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辽宁省就业网(www.jyw.gov.cn)公布的2012年辽宁大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信息表。
(二)考核方式招聘工作步骤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与我校各用人院系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辽宁大学网站www.lnu.edu.cn;也可与辽宁大学人事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62202275,联系人:田老师。
2.考核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查:考核前由用人院系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所
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的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采取的具体方式包括试讲、面试、测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