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面试在6月25日至7月7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请考生注意登录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查询。
6、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4:6计分法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7、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社厅批准。
(二)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人员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一周内。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 名登记表》(表格为word文档,表样格式不可更改,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 箱:gkzp2012@126.com。邮件名称必须为考生真实姓名,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添加附件方式作为邮件的附件上报。
考务费50元。考生务必于报名截止前一天到银行将考务费存到指定的银行卡上,并将汇款回执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到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或者将考务费直接送至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
面试在6月25日至7月7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请考生注意登陆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网站查询。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不再增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 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 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六、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31977195,024-31977179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4-31977195,024-31977179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