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将于近期组织市农业工程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资历计算截止时间2012年6月12日。
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6人,具体计划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12年6月13—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各类证书要求自带复印件)、一寸同底板近期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2012年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不含在校生)报考,须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
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
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要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