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沈阳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公告
辽人发〔2007〕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等院校、厅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教发〔2007〕57号)、《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 和《沈阳农业大学人事管理办法》(沈农大人字〔2008〕8号)、《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录用毕业生的暂行规定》(沈农大人字〔200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聘工作的实际,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公布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教育人才网(www.lnjyrc.cn)、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syau.edu.cn/rsc/yongrenjihua/yrjh.htm)公布的2012年沈阳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贯彻执行国家和辽宁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的原则;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坚持招聘工作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纪律严明、监督有力的原则;坚持按德才兼备标准招聘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人员招聘实行校长办公会领导下的校、院(直属教学部)、学科(教研室)三级考核或考试和校、院两级考核的方式。
学校设立人员招聘工作小组,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主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人事处处长任秘书长,组织部部长任副秘书长,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学科处、国际交流处及相关学院负责人和校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为成员。人员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最终考核;人员招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四、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校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名条件
除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公布的具体招聘条件外,应聘人员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 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 除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要求年龄本科毕业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 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为2011年、2012年毕业。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 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分别达到425 分、426分以上(含425、426分)证书;英语专业毕业生具有英语专业考试八级合格证书;英语以外的外语应具有国家外语考试四级合格证书。
4. 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才本科阶段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一本、二本毕业生(专升本除外),且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