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昆区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教师,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待遇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教师8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含蒙古族学校蒙汉双语授课教师5名),小学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含2名蒙汉双语教师)(详见招聘计划表)。工资待遇按照区聘教师标准执行。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包头市户籍且大专以上学历的2012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蒙汉双语专业考生不限户籍);昆区2010年底前在册在岗校聘教师(以下简称校聘教师)。
(二)应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 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测试合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应聘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校聘教师可不受全日制院校或师范院校、年龄限制。所学专业为理科的允许报考小学理科类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为文科的允许报考小学文科类教师岗位。但所取得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要求。
(5)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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