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乌海市海勃湾区选聘中小学骨干教师公告(2)
(二)考试
1.讲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讲课成绩按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
2.答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答辩结束后,根据讲课、答辩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教师职业道德和诚信记录等情况。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体检,要求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职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
(五)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五、待遇
1.面向其他盟市或省市选聘的教师所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按其取得的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应的岗位内部最高等级确定工资待遇。组织调动其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就学问题,住房补贴10万元,分三年支付。
2.面向乌海市选聘的骨干教师组织给予办理调动手续,所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按其取得的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应的岗位内部最高等级确定工资待遇,并在已确定的薪级工资基础上高定三级。
3.聘期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若考核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离开此岗位,取消其相应的待遇。
报名详情请登陆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并下载《2012年海勃湾区公开选聘中小学骨干教师报名表》。
相关提示
(一)报名者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通畅,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三)考试相关信息请随时查看海勃湾区政务网,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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