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职位表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拔款,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建制。主要职能是: 承担机关后勤服务、物业管理及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装备局合属办公,办公地 址为: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3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办公大楼。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财务会计岗位1名、文字综合岗位2名。
(二)报名条件
详见《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岗位所要求专业限定目录附后。
三、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每种测试方式满分分别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以闭卷测试方式进行,统一为汉文制卷。先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后进行结构化面试。
(二)测试内容:财务会计岗位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职业道德素养、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文字综合岗位测试应聘者的文字综合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专业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40%。
四、其他相关要求
其他事宜请参阅《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五、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0471—4818499
内蒙古自治区高院:0471—6986603
举报电话: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0471—481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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