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民政厅(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招聘公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2]11号)的要求,现将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项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监督和指导下,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共同组织。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10人。
四、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2年辽宁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早8:30-11:00,下午13:30-16:00)。
辽宁省复员军人康宁医院(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北街二段2号)。
联系电话:0429-3917504 0429-391758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 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2012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开具学校证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报 名表,交近期免冠1寸、2寸彩色照片各2张。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认真衡量资格条件,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一)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