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内蒙古区监狱劳教系统招考简章 7月3日报名(3)
五、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录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
(二)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
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文试卷并用蒙文作答,面试时必须用汉语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的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考生人数与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予以取消。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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