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内蒙古区监狱劳教系统招考简章 7月3日报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自治区监狱劳教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了做好此次考录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人数
本次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22人,其中,监狱系统304人,劳教系统18人。
二、招考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六项目”)(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人员也可报考);
“六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3.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4.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内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第(一)项和第(二)项中3、4所提户籍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12年7月3日之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日至1994年7月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8.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定向“六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项目”人员。凡是到2012年7月3日服务期满超出3年或被正式录用到机关、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正式编制)的“六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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