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省黔西县卫生系统招聘简章
黔西县201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黔西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西县201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黔西县201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招考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㈢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7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
㈤定向招聘黔西户籍人员的职位限截至2012年7月3日黔西县户籍或黔西县生源人员报考。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黔西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可不受限黔西户籍的报考限制。
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㈦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㈠截止2012年7月3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㈡黔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㈤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㈥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㈦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㈧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㈨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㈩ 截止到2012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㈠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2012年7月19日
㈡报名地点:行政中心217会议室。
㈢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16k或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机填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㈣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8月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依据到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黔西县行政办公中心217房间)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科目100分:《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
笔试时间:2012年8月5日(笔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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