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内蒙古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内人发[2005]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39家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4名在编工作人员。详见《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赤峰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方案另行发布。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9:00时一7月25日17:00时。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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