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沙县松雅湖管理局选聘选调专业人才简章(3)
3、报名程序:提交简历及个人相关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相片及相关证照以供资格审查(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时取消选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由松雅湖管理局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监督验证。
资格初审时间:公布之日至8月10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谈。针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
(三)组织面谈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或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四)开展考察
对拟选聘选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素质等情况的考察。
(五)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考察组提出引进建议,由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为确保选调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或减少选调人数。
(七)予以公示
引进结果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待遇
1、选聘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一个聘期为三年),引进后除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保险等)外,并享受财政补助: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每年10万元,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每年5万元。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并继续享受以上财政补助待遇。同时在长沙县域内自购住房时,聘用期内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由县财政补助10万元购房款,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由县财政补助5万元购房款。工作满1个聘期(3年),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择优解决事业编制问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