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国调系统选调工作人员28名(2)
各单位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湖南国调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应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
(四)县级国调队选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市级国调队选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总队选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五)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参加此次选调人员一经选调录用,需自愿在湖南国调系统工作五年以上,并签署基本服务年限承诺书。
四、选调程序
(一) 发布选调公告。
在湖南国调信息网、湖南省公务员局网、湖南领导人才网、红网发布《2012年湖南国调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0日8:00至7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登陆湖南国调信息网:\\www.hndc.gov.cn.。报名登记表要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
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户籍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证明;所在单位性质、层级及本人现任级别情况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于笔试时将单位盖章的纸介质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负责报到的总队工作人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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