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衡阳市南岳区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2)
3、报名要求:
①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报名,填写《南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②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③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④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疑难问题报请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达 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3,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100分)
①笔试采用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语文、时事政治、教育学和心理学,分值占比为4:1:5。时量150分钟。
报考初中教师的,语文考试内容不超出高中语文教材。
报考小学教师的,语文考试内容不超出初中语文教材。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内容为专科师范院校所学课程。
②考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7月25日,地点待定,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上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出查分申请。
2、面试(100分)
①按照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
②面试形式。
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其中心理咨询师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音乐教师岗位加试特长展示)。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④面试内容:初中、小学相关科目教材,面试内容由评委临时确定。其中音乐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为试教60分,特长展示(除钢琴外,器材自备)4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量控制在10分钟以内。
⑤评委: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封闭管理。
(五)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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