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省贺州市市直机关单位招聘公务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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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9月20日8:00至9月25日24:00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贺州市市直公务雇员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贺办发〔2010〕8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直各机关单位申报,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审定,2012年全市计划招聘公务雇员共108名,招聘对象包括在2012年度贺州市公务员考试中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和硕士研究生毕业(非在职)以上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并参加了2012年4月21日贺州市2012年度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即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为105分(含照顾加分)以上,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为45分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非在职)以上人员。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贺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报考人员从2012年9月12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查阅《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 “2012贺州市市直机关公开招聘公务雇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9月20日8:00至9月25日24: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面谈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20日8:00至9月2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机关依据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2年9月20日8:00—9月2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面谈人数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面谈。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确实不能进行面谈的,由招聘单位报告市人社局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可以根据个人实际要求办理解除报名手续。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9月20日8:00—9月29日12:00期间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打印遇到问题,请与贺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蒋武艳,联系电话:0774-5136525)
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市直机关单位招聘公务雇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面谈和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谈考核方式进行。
(一)确定参加面谈人选。招聘单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谈人选1∶3的比例,根据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报名人员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谈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符合职位报名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非在职)以上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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