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2湖南备考交流QQ群:2170953103
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10月22日—10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办公大楼一楼办事大厅(新县政府往西200米);
根据原人事部2005年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娄人社发[2012]161号文件精神,经县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为我县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和机关事务局补充工勤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职位、名额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招聘,包括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所有岗位均要求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对口。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
40周岁以下为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0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均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二、招聘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10月22日—10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办公大楼一楼办事大厅(新县政府往西200米);
3、开考比例规定: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不开考;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带2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身彩色照片,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及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证书,有技术职称的需带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一律现场报名,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或聘用。
(二)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双峰县电视台、双峰人社网等媒体上发布,发布公告时截止报名之日止,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三)笔试(专技人员笔试占总成绩的60%,工勤人员笔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所报专业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占30%,专业技术知识占70%;
3、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面试(专技人员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工勤人员面试占总成绩的50 %)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2︰1。
3、面试内容与方法:专技人员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参考对象按照专业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勤人员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折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参照实施。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二次。
(六)考核
1、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制办、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2、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
3、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定性考核否决,取消招聘资格:
①有过违纪处分或违法处罚并在处分期内或被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尚未结案的;
②违反计划生育的;
③在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④受刑事处分的;
⑤因犯错误曾被开除工作的。
(七)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国家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
(八)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均在人社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个月之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鉴证。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原在职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