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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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辽宁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是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及WTO规则有关服务;负责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出版和翻译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3名(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德才素质好,身体健康。
3、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截至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政府法制网(www.lnlaw.gov.cn),发布《2012年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名,报名者可在辽宁省政府法制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版照片后将报名表发至招聘专用电子邮箱。
2、报名者对登记表内容真实性签署承诺,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省政府法制办有权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者填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者本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邮箱所收到的报名表中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4日内反馈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科目为一科。
(五)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省政府法制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