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7、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省海洋与渔业厅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按照招聘计划和招聘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填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信息表》,报省人社厅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满无疑义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省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几点说明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信息应完整、真实、有效,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省海洋与渔业厅及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3、报名人员若需要了解各单位情况的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4、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2。
附件: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