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大连工业大学招聘公告(2)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省里相关文件及我校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办法的规定,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者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准确信息者,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核办法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学校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对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技能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附件:2012年下半年大连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大连工业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