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综合科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把结果通报资格审查通过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1.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及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公布成绩。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当日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住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考官由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领导2人、人社厅1人,外单位专家2人、厅直属单位1人、本中心领导1人共7人组成。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日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及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公布名单、成绩及排名。
(三)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5:5),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考核工作由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体检
我 单位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站(www.gxrc.com)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院校、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七)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综合科(708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勇 0771-5719532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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