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2)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通过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查询。
(二)资格审查(复审)
1、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人事信息网(www.jzrsrc.gov.cn)通知。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审查内容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身体基本条件检查
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关于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0]454号),进行身体检查。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不合格。
①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②色盲,不合格。
③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④文身,不合格。
⑤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⑥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⑦嗅觉迟钝,不合格。
注:以上检查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组按265厘米标准,测试不超过三次。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注: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