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大连市长海县招聘教师3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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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2013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
报名地点:长海县人才中心(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鹏大厦三楼)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长海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招聘公告附表一。招聘公告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大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ledu.com)、长海县政府网(http://www.changhai.dl.gov.cn)、长海教育网(http://www.chedu.net)登载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2013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2013年4月18日如遇大风大雾天气影响通航,报名时间延长1天,笔试时间及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依次顺延。)
(三)报名地点:长海县人才中心(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华鹏大厦三楼)。
(四)报名程序
1. 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2013年长海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附表二),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并张贴照片后提交到报名现场。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学历学位证书未发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就业推荐证明。
2.资格审查。由长海县教育局、长海县人社民政局、长海县监察局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长海县教育局按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1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不含表格所用照片)。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发的,需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有效证明。考生需按规定缴纳50元考务费。
3.录入考生报考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4.报名人员应于2013年4月18日下午15: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一楼领取准考证(若报名时间延迟,则此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