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河南平顶山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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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16:00始至4月27日12:00止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平顶山户籍毕业生。
生源地是平顶山的应届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急需的特殊专业不限户籍。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特殊专业,暂不限教师资格证,要求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者应为学前教育专业(方向)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6.幼儿教师年龄在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教师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所规定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5.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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