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朝阳市卫生局考试雇用文职雇员公告(2)
四、实施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至4月18日。报名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珠江广场机场路丽海明珠酒店南走50米)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
报考人需填写《朝阳市卫生局考试雇用文职雇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
报考者考务费每人50元。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雇用计划1:2的比例,按照每个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可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查询。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0%。
4、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雇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定点单位为朝阳市属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年]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通知〉(人社部[2010 ]19号)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雇用或取消雇用。
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5、公示、雇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雇用人选,拟雇人选确定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朝阳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雇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考察合格者经培训确定为政府雇员,市卫生局与雇员签订《朝阳市政府雇员雇用合同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合同期限内。
联系电话:2632123 2632211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