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铁岭市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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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5月17日前。
为进一步集聚优秀人才,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同时缓解我市基层部分行业有关岗位人才短缺的矛盾,加快铁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适应辽宁全面振兴需要,进一步做好选调生工作的意见》(辽组通字〔2006〕8号)和铁岭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铁岭工作的意见》(铁组发〔2007〕29号)以及《关于印发<2011-2020年铁岭市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铁委发〔2012〕22号)精神,铁岭市2013年继续面向全国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及名额
(一)选调范围
“985”工程高校应、往届本科生和全国各高校院(所)应、往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
2、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相应标准,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学生干部,研究生具有在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或同事中有较高威信;
4、年富力强。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专业
“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就读期间所学专业,各高校院(所)研究生就读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都应符合以下学科门类中的某一专业或相近专业:
1、经济学
本 科: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
研究生:国民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财务管理
2、法 学
本 科: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社会工作、治安学
研究生: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马克思主义哲学
3、教育学
本 科:教育学
研究生:教育学
4、文 学
本 科:中文应用、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新闻学
研究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新闻学
5、历史学
本 科:历史学
研究生:史学理论及史学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