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郑州中原区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告
河南备考交流QQ群:18456283
报名时间:4月22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中原区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中心1楼)
为加强该区劳动保障系统队伍建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组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3】4号)文件精神及《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实施意见》(郑人社监察【2013】3号)文件要求,结合该区劳动保障系统人员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08名,充实到该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中。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量才使用”的原则,重点通过测试选拔的方式招录。
二、招聘数量
共招聘108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报名人员按照大于等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如果小于此比例,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三、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热爱劳动保障监察事业、责任心强、经就业困难认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应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4、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登记失业城镇复员转业人员;
6、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
7、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8、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
1、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知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的;
2、担任过村官和“三支一扶”及服务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
3、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复退军人、军烈属以及部队随军家属。
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市级以上)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