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42人
河南备考交流QQ群:18456283
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9:00—6日24:00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调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2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侧重优秀教师的引进和优秀毕业生的选拔,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教师53名:
1. 在职教师18名: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1名。
2. 毕业生35名:语文8名、数学10名、英语9名、物理1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二)小学教师142名:
1. 在职教师48名:语文21名、数学10名、英语5名、思想品德1名、体育5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
2. 毕业生94名:语文45名、数学17名、英语9名、思想品德1名、体育8名、音乐4名、美术5名、信息技术5名。
(三)幼儿教师47名:
1. 在职教师24名。
2. 毕业生2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中小学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 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择业期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院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报名。
(三)幼儿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 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毕业生除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须符合:择业期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院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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