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42人(3)
五、其他
(一)招聘公告在郑州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www.zhengdong.gov.cn)、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www.zdedu.net.cn)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只在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www.zdedu.net.cn)发布。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毕业生人员,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八)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郑东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371—68080087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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