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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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现将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岗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大学本科生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聘用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招聘条件中,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不进行笔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岗位查询
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lass.net.cn)发布的“2013年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设在辽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6号308、309房间)。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名人员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受理网上报名。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以考试总成绩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出顺序。笔试、面试成绩权重为5:5,具体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分×50%+面试总分×50%。
1、笔试
(1)笔试时间: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辽宁社会科学院六楼学术报告厅(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撰写一篇命题作文(不分专业,均为一个题目),时间150分钟,要求3000字左右。
(4)笔试纪律:迟到超过10分钟不得入场;不准携带电脑、书籍及资料,关闭通信工具;要保持考场肃静,不得随意走动和交谈;场内禁止吸烟;考生去卫生间需告知监考人员,并由监考人员陪同;笔试用笔由辽宁社会科学院统一提供,应试人员不得自备;在指定页面位置填写本人姓名及考号,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违者试卷作废;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要求放在桌面指定位置;笔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封卷,并对试卷进行随机编码。
(5)笔试核分办法
笔试作文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作文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初定作文成绩合格分数线,并上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在辽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lass.net.cn)发布。作文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相关学术成果予以加分。其中,管理岗位不进行成果加分。
学术成果加分满分为100分,作文成绩与成果加分权重为8:2,具体计算公式为:笔试总分=作文成绩×80%+成果加分×20%。
笔试总分核准后,根据笔试总分的多少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辽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凭考号对照查询。
作文评分标准
项 目 | 分 数 | 评分标准 | 备 注 |
观点正确 | 28 | 观点正确28—16 观点基本正确15—1 观点不正确—0 | |
联系实际 | 24 | 能联系实际24—16 基本能联系实际15—1 脱离实际—0 | |
文理通顺 | 24 | 通顺24—16 基本通顺15—1 文理不通—0 | 每个错别字扣0.05分 (扣分不超过5分) |
逻辑严谨 | 24 | 逻辑严谨24—16 逻辑基本严谨15—1 逻辑混乱—0 | |
总 分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