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大学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2)
2.考核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查:考核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的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采取的具体方式包括试讲、面试、测评等。
(3)考核重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
4.公示、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 辽宁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大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