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辽宁农业科学院所属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岗位公告(2)
四、招聘其它相关程序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应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具备参加体检的资格。
3、体检——根据笔试与面试加权后的成绩为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各岗位均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4、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
6、聘用——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
联 系 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024-310273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六、相关说明
1、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所有招聘信息均通过网络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网(www.laas.cn),查询考试等相关信息。
附件:2013--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