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南阳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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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6日8:00至8月1日19: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5〕6号令)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全县整体教育水平为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证各类学校基本教育教学需要,促进各级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德才兼备。
三、招聘岗位、名额
全县计划招聘名额200人,具体岗位名额如下:
(一)农村小学教师150人。其中语文、数学各37人;英语36人;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美术学科各10人。
(二)幼儿教师20人。
(三)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30人(原市教委派遣到我县教委的普通中师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二)学历条件:1、农村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98级中师生”除外)。2、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走“绿色通道”,不占招生计划,不进行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与农村小学、幼儿园相同,面试满分为150分,90分以上且体检、政审合格者全部聘用。
根据《2013年唐河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工作实施方案》,高中、职专到有关院校已经过面试且签订协议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占招生计划,体检和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三)年龄条件: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在唐河工作过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农村小学、幼儿教师,限唐河户籍(走“绿色通道”、在唐河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夫妻一方为唐河户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五)申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一致。持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者也可申报小学相应学科,但不能申报幼儿园专业。
(六)招聘未就业人员。
上述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招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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