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南阳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3)
7.公示
入选人员确定后,于2013年8月18日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编制、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编制、人事、聘用、工资等手续。
9.分配方向
招聘的小学教师按志愿聘用到乡镇农村小学。
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分配到县直幼儿园5人,文峰中心学校5人,滨河中心学校10人。
已签完招聘协议的高中(职专)教师分配到高中(职专)。
走“绿色通道”招聘的人员,原则上分配到城区初中、高中。
今年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出本乡镇(街道),也不办理县外调动手续,自行辞职的不提供个人档案。
(二)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的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1998级中师毕业生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不进行面试。
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解决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唐政办〔2011〕111号)文件规定,凡参加过唐河县解决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就业问题首次招聘报名考试尚未聘用(含缺考人员)的均可报名,2013年考试,单独命题,单列计划,单独聘用。即使是1998级普通中师毕业生,但未经过2011年最后确认,没有参加首次报名考试的,不在单列计划单独聘用之内,但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农村小学教师的招聘报名考试。
1.报名:2013年7月26日8:00至8月1日19:00。报考者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A4纸),常住或暂住人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出具无违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到县招教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由县招教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交验的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凡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首次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报名人员不符者,取消报名资格。
3.笔试:解决1998级中师毕业生就业考试与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笔试一并进行,单排考场,满分为150分。
依据笔试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对“外省籍”中师毕业生,凡考试成绩达到计划内初选人员最后一名的,不占招聘计划予以初选。
4.体检、政审、公示程序和办法与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同。
5.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编制、人社、教育、财政部门办理编制、人事、聘用、工资等手续。
6.分配方向:招聘的1998级中师毕业生原则上聘用到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小学,户籍在文峰、滨河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其他乡镇农村小学。
新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分配上岗人员,5年内不得调出本乡镇。
六、组织领导
公选教师工作,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局、教体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计生委、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一)。
招聘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证招聘质量。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教师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资格审查和体检政审要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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