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招聘市直事业单位、教师103名公告(4)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chang.gov.cn)、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lss.gov.cn)、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xcbys.com)、许昌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4-2337026、2968075
报名现场咨询电话:0374-296807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374-2968060。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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