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黔南州长顺县招聘城建监察大队队员公告
贵州备考交流QQ群:96373480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8月7日
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着力推动“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长常议[2013]2号)工作要求,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大队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由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开展,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共30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报考年龄及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年龄22周岁以上(1991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的),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的)。
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男在160Cm以上、女身高在150Cm以上,无纹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4、经常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社会关系复杂,表现较差的。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薄、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依据),于2013年7月31日至8月7日到长顺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综合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100元报名费。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
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不能参考。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人数不足1:2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方式由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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